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_第1頁
已閱讀1頁,還剩6頁未讀 繼續(xù)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法規(guī)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頒布部門】【頒布時間】20010326【效力屬性】已修正【正文】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1條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訂定之。第2條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及保險醫(y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人就下列全民健康保險事項所為之核定案件(以下簡稱權益案件)發(fā)生爭議時,應先依本辦法規(guī)定申請審議:一關于保險對象之資格及投保手續(xù)事項。二關于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事項。三關于保險費、滯納

2、金及罰鍰事項。四關于保險給付事項。五其他關于保險權益事項。保險醫(y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人就醫(yī)療費用事項及特約管理事項所為之核定案件(以下簡稱醫(yī)療費用案件及特約管理案件)發(fā)生爭議時,得經雙方約定,先依本辦法規(guī)定申請審議。第3條審議之申請,以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及保險醫(yī)事服務機構為申請人。被保險人眷屬發(fā)生爭議事項時,應由被保險人申請審議。投保單位得依其所屬被保險人之請求,代為辦理前二項之申請。第4條申請人申請審議,應于保險人核定通知文件達到之次日起

3、六十日內,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三份,并檢附原核定或復核通知文件影本及相關文件資料,爭審會主任委員或委員對于爭議案件有利害關系者,應行回避,不得參與審議。第12條爭審會對爭議案件之審定,自收受申請書之次日起,應于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并通知申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三個月。前項期間,于依第七條規(guī)定通知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自補正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其于審議期間續(xù)補具理由者,

4、自收受最后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逾第一項期間未為審定者,申請人得逕行依法提起爭訟救濟。第13條審定須以其他法律關系是否成立為準據(jù)者,于該法律關系尚未確定前,爭審會得依職權停止審議程序之進行,并通知申請人。第14條權益案件之申請審議,應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系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yè)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wǎng)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眾賞文庫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